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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支付是指以所得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每次向纳税人支付相关所得款项时代为扣缴税款的做法。源支付的最大优势是能有效保护税源,保障国家财政收入,避免偷税漏税,简化纳税手续。
一笔交易总有付款方,那就是源泉。源支付又称源支付或属地原则支付,最多出现在跨境技术交易或技术贸易中,如中国企业向日本公司购买技术,当谈判成功时,日本企业向中国公司导出技术,中国公司必须支付特许技术引进费,但根据中国税法也是国际一般规则,中国企业在支付外汇前必须支付预缴所得税,这就是支付的源泉。
源支付经常出现在非贸易支付领域。根据白金咨询Linked-F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最新非贸易支付最新文件通知第40号研究,源支付的税务检查响应、税务筹划空间和主要政策依据如下。通常,支付给海外投资者的股息和利息应支付10%的预提所得税。
扩展阅读对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支付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A.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要求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文第七条,“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